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稳定期初教学秩序,保障课堂教学质量,扎实推进质量文化建设,并为2026年10月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现场考察做好充分准备,根据《宜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检查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年9月7日—9月13日(第1周)。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单位自查。各教学单位要全面检查本单位本科教学运行情况,结合不同 课程类型与授课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与指导,持续提升课程教学质量。要充分发挥院级教学督导组和学生教学信息员作用,及时发现、反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形成持续改进机制。 (二)学校督查。督查评估处将通过随堂听课、巡课巡查、走访调研、抽查材料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重点覆盖医学类课程、临床教学基地及承担临床医学专业教学的教研室(实验室)。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设施设备维护准备情况 重点检查教学条件保障情况,包括教室(含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机房、实验室及实验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与运行状态。 (二)教学安排的具体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本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包括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临床兼职教师)安排、各类课程开设、课表编排与执行、教材选用与征订到位、学生选课与重修补修组织,以及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计划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三)教师到岗、教材到位、学生到校与到课情况 1.教师方面:检查教师到岗上课、教学文件携带(教材、教案、课程大纲、教学日历、学生考勤表及课件等)、调停课及审批手续、课堂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等情况,重点检查新教师、首次开课教师、临床青年教师的授课情况与教学效果。 2.教材方面:检查教材到位与学生到书情况,重点检查医学类教材的选用审核及版本更新情况。 3.学生方面:检查学生报到注册、到课率、前排就坐率、迟到早退、课堂纪律与学习风气等情况,重点了解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接受程度、学习效果及满意率;对进入临床阶段学习的学生,同时检查其到岗见习实习、遵守医疗规范与学习纪律情况。 (四)教学管理人员服务教学工作情况 检查教学管理人员服务保障履职情况,包括教学运行保障(课表与教学通知发布、调停课办理、教室调度)、教材选用审核与发放组织、学籍注册与异动办理、上学期成绩录入与补(缓)考安排、教学档案整理归档、教务系统及网络教学平台运行维护、师生意见收集与反馈等;同时检查教师教学必备材料(教材、教案、课程大纲、教学日历、学生考勤表及课件等)的准备情况。 (五)质量监控与保障 检查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整改台账建立、整改措施落地及整改成效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成立本单位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认真制定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计划,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服务认证大局。2026年10月学校将接受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现场考察,时间紧、任务重。各教学单位特别是医学相关单位,要以认证为契机,对照标准全面梳理专业建设与教学运行情况,做到人人懂认证、人人担责任、人人促改进,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投身本科教学,教育引导学生勤勉笃学、立志成才,加强师德师风、教风学风建设,推动质量文化建设落地见效。 (三)深入课堂一线。开课第一周,各教学单位要通过随堂听课、巡课等方式深入课堂教学现场,及时掌握教师授课和学生学习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确保课堂教学秩序稳定与学习质量。医学类教学单位需加大理论课、实验实训、临床教学环节的巡查频次与督导力度。 (四)严格闭环管理。各教学单位要真实、全面掌握教学运行情况,认真听取师生意见建议,加强教学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与反馈。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对整改过程与成效进行跟踪、记录和评价;对需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应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共同促进教学薄弱环节改进,全力保障临床医学专业认证顺利开展,促进教学质量质量持续改进。 五、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于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前提交本单位期初教学检查自查工作总结。总结应包括检查组织与实施情况、各项检查指标数据、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 电子版及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电教楼404室。
联系人:徐文娟
督查评估处 2026年9月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