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评估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5-10-21


1.督查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交办或转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2.督查学校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

3.督查上级和学校党政工作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4.督查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及其他需要督查的会议议决事项的落实情况;

5.督查学校主要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6.督查群众来信来访以及其他渠道了解到的需要督查的工作事项;

7.及时掌握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教学评估的方针政策,了解高等学校评估工作的最新动态,协助校领导相关部门做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对学校教学工作评估的评建工作

8.负责开展课程和专业评估、教师课程(理论/实验)教学质量评价参与教学评优推优等相关工作

9.负责开展学校教学督导和管理学生信息员的工作,开展教学质量信息的分析、研究与反馈工作负责组织学生评教工作和年度学生学习满意度调查;负责校内外教学质量调查;

10.组织开展教育教学运行检查,日常课堂巡查、“三期”教学检查和其它专项教学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

11.负责对教学检查、评价、监督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对教学进行督查、反馈与跟踪,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12.参与学校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和分析,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年度教学质量报告

13.负责组织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工作

14.完成上级、学校布置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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