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教学院执行学校教学文件和教学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督查;对教学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参与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2.监督和检查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教书育人和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情况,包括教师备课、课堂教学、课后辅导、作业批改、命题阅卷、论文答辩等各个教学环节履行职责的情况; 3.收集和反馈各教学单位、师生对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师对学风的意见,学生对教师的意见; 4.针对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调查或专题调研; 5.做好听课、评课工作; 6.“督”“导”“研”“参”相结合。教学督导要注重常规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重点督导与一般督导相结合;注重以“督”为手段,“督”“导”结合;以问题为导向,以专题调查和研究为重要方式,为学校教学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7.完成学校、教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