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规范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实施、完成情况,确保本学期期末各项教学工作稳定进行和学校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相关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坚持自查与抽查相结合。6月20日-7月6日(第18周-20周)各教学院完成自查,学校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教学运行及相关工作情况 1.教学运行情况,包括本学期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 2.各类教学资料收集、归档情况; 3.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要按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工作要求,重点检查论文质量情况、论文各项材料是否齐备、优秀毕业论文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材料是否及时归档等; 4.期中教学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5.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准备工作:教学任务的安排与落实情况、课表安排、教材选用与征订等工作完成情况,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等; (二)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工作情况 1.教学院督导工作完成情况; 2.学院领导及教师听课完成情况; 3.教风、学风督查情况; 4.学院质量文化建设工作情况。要按照学校《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宜学院教务字〔2025〕35号)工作要求,检查包括教学规范的学习和讨论、课堂教学检查、各级各类人员听课、学生评教、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等在内的十项教学活动内容的落实情况。 (三)期末课程考核工作情况 1.学生考风考纪宣传教育、监考教师安排及落实监考教师履行职责等情况; 2.期末试卷的命题与审批、试卷评阅、试卷分析等各个环节的水平和质量; 3.全面管理和跟踪检查本单位所属课程过程性考核落实和成绩登录等完成情况。 四、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院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对本学期教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便于指导下学期教学工作。 2.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研究、查摆原因,分类反馈、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督促和指导改进,问题的整改应有过程追踪和结果记录。 3.期末教学检查结束后,请各教学院在放假(7月6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督查评估处周健老师(实训楼w203),同时发送电子稿至ycxyjxzlpg@163.com邮箱。 督查评估处 2025年6月20日 |

